海外食品项目采购包装机,材料证明需要哪些内容?
• 食品接触面须提供FDA 21 CFR 177或EU 10/2011合规声明及迁移测试报告。
• 不锈钢件需EN 10204 3.1材质证书,标明304/316L牌号与炉批号。
• 密封件与输送带需FDA认证的硅胶/聚氨酯材质证明及耐温范围。
• 润滑剂须NSF H1食品级认证,附安全数据表SDS。
• 整机需CE符合性声明及DoC,含机械指令2006/42/EC与材料追溯清单。
• 不锈钢件需EN 10204 3.1材质证书,标明304/316L牌号与炉批号。
• 密封件与输送带需FDA认证的硅胶/聚氨酯材质证明及耐温范围。
• 润滑剂须NSF H1食品级认证,附安全数据表SDS。
• 整机需CE符合性声明及DoC,含机械指令2006/42/EC与材料追溯清单。